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上下午各一份,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是参加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监测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是 ○否
2.考前14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是 ○否
3.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外省市疫情高风险区域外的该地级市的其他区域? ○是 ○否
5.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 ○否。如“是”请在□内划√ 。
症状:□发热 □咳嗽□咽痛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6.是否曾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者?
○是 ○否
若填写“是”,请填写确认为上述状况的日期: 年 月 日
7.考前14天体温记录表: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11月29日 | 12月3日 | 12月7日 | 12月11日 | ||||
11月30日 | 12月4日 | 12月8日 | 12月12日 | ||||
12月1日 | 12月5日 | 12月9日 | / | / | |||
12月2日 | 12月6日 | 12月10日 | / | / |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笔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