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录人数 | 招考对象 | 本科专业要求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专业类别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1 | 上海市公安局 | 特警部门 | 执法勤务类/二级警长及以下 | 22070001 | 主要从事防暴突击等相关工作。 | 25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政法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 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条件。 |
1.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报考本职位。 2.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开展体检、体能测评、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察。 3.招录对象:(1)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2)退役运动员;(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其中,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须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射击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先;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须在陆军、空军空降兵、海军陆战队特战分队、武警部队总队级所属特战(反恐)分队特战岗位从事实战,并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4.分配去向为市局特警总队和分局特警支队。此职位为公安特殊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